这钱我赔得太冤了!湖南长沙,一女子装修新房,停工后工人却在新房内意外身亡,与工人家属协商赔偿了28000元。可事后女子却越想越觉得自己很冤枉,于是找上了装修公司,黄女士买了一栋别墅用作结婚新房,找了一家大公司在长沙的分公司帮她进行装修,付了179000元的装修款,在别墅的内部改造完工的时候,黄女士通知装修公司的人先停工一段时间。
不料过了几天,黄女士突然接到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的电话,称他们有一位工人在黄女士的房子里意外身亡了。黄女士顿时懵了,毕竟她之前已经通知过工人停工,他们都已经撤场了,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奇怪。黄女士经过了解才得知,原来这名装修工人白天在外面做工,到了晚上就会通过黄女士别墅还未装的窗户进到里面入住,这才发生了意外。后来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黄女士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了工人家属28000元。
1、家庭装修工人受伤由谁负责法律主观:房屋装修伤人大多时候由房主承担责任,判断房主是否承担责任主要通过下列三个条件:一、行为人是雇佣人雇佣的。二、在为雇佣人受雇期间工作时致人损害。三、被雇佣人主观上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2、装修工人摔死谁负责装修工人摔死谁负责应该先确定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一、承揽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你不用负责。应该由工头、项目经理、装修公司和装修店铺的业主对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是聘请装修公司装修的话,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因为装修公司将该活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人,属于选人不当,承担30%以下的责任,死亡的人如果是另一个人雇佣的,其余的责任按照过错程度承担,但另一个人起码要承担主要部分;如果另一个人和其他人是合伙,那么对这个损失就要分担了。
就是说如果工人是你自己直接请来的你要付全部责任。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