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五条: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按照打捆补偿和净值评估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其中一种。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装饰装修打捆补偿方式的,其装潢补偿金额按合法住宅补偿总额的35%予以一次性计补,被征收人选择净值评估的,按照房地产评估有关规定执行,被征收人逾期未选定评估机构的,按照打捆补偿方式确定补偿金额。
1、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现就越城区实辖范围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重置价、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和提前腾空搬迁奖励、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等相关补偿费标准明确如下:一、新建住宅安置房屋重置价为760元/平方米。二、住宅房屋一次性搬家补助费一次性搬家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每平方米6元计发。
2、老房子装修拆墙怎么补偿法律主观:拆除老房子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